《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全编》关于司法解释的收录和分类
本书收录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包括解释、规定、批复、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性文件、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司法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各庭室就审判工作所作的答复、复函等共4800余件。
本书分为正文和附录两个部分。正文部分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以后,即1980年__~2009年7月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文件;附录部分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在1949年_~1979年间发布的司法文件和部分已明显过时的司法文件。附录部分在本书中仅列目录,文本内容收录在光盘中。
本书正文部分分为总类卷(1册)、刑事卷(2册)、民事商事卷(4册)、行政与国家赔偿卷(1册),共4卷8册:
总类卷分为:综合;审判制度与审判程序;司法解释工作。
刑事卷分为:刑事篇;刑事诉讼篇。
民事商事卷分为: 民事篇;商事、知识产权篇; 民事诉讼篇(土
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卷分为:行政诉讼篇;国家赔偿篇。
本书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各庭室就审判工作所作的答复、复函,在目录中以楷体字标出以示区别。
司法解释及其他司法文件中部分条文被废止或司法文件所参照、引述的法律文件已经废止,但司法文件本身仍有一定指导价值的,本书仍予收录。
考虑到审判工作中需要参照适用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因此,本书中也收录了这些司法解释,但以E附录]形式并在目录中用仿宋体标出以示区别。
由于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取代了《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所以,本书对其予以收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发布的部分涉军案件的司法文件,本书予以收录。
最高人民法院明令废止的司法解释,被新司法解释所替代的失效司法解释,因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废除而明显不再适用的司法解释,本书正文部分不予收录,但为研究查阅之用,其文本收录于本书光盘之中。
各种诉讼文书样式的文本收录于本书光盘之中。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公开的文件,本书不予收录




































